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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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攀资源规划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背景
攀枝花市“十四五”及2021年—203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于2022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以攀府函〔2022〕247号文件批准实施,明确了规划期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实施路径。为加快项目实施,优化项目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实施以省、市相关任务书及市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今后市级不再对单个项目立项审批。删除原办法中关于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及立项审批相关内容。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八个章节。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和意义。第二章明确了项目库建设相关工作。第三章对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省级地质灾害抢险治理工程项目、其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申报和立项作了相应规定。第四章项目管理明确了市、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第五章对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应急抢险工程、重点小流域和重点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其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及招标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第六章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验收和管护要求。第七章明确市、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管要求及追责细则。第八章附则。
三、《办法》修订意义
依据2022年相继出台施行的《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文件,针对2020年11月19日印发实施的《攀枝花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攀资源规划发﹝2020﹞127号),在实际工作存在不适用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修订,使《办法》更加适应新的工作需求。《办法》的修订,能够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