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0-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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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攀枝花市国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资源规划规〔2023〕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基本条件》制定背景
自2022年起,省自然资源厅明确不再接收国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委托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建了攀枝花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基本条件》。
二、《基本条件》主要内容
《基本条件》共分为五章二十二条,除总则与附则以外,主要对基本申报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答辩等内容作了明确。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基本条件》的目的、适用范围、评审专业等内容。
第二章是基本申报条件,明确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三个职称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及能力、业绩条件,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的条件,以及继续教育要求等。
第三章是破格申报评审条件,明确了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的四种情形。明确了取得工程系列非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非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条件。
第四章是答辩,明确了推行全员答辩,有四种必须参加答辩的情形。
三、《基本条件》修订意义
《基本条件》是根据《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对我市职称改革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确保全市国土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不出现断档,加快推进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