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凯发唯一平台客户端的联系方式:0812-291039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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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用地面积 (㎡) |
确权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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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全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仁和区大田镇乌喇么村三家村组39号 |
510411011006jc00186 |
90 |
142.95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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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倪茂兵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仁和区福田镇金龟村硝水塘组52号 |
510411007002jc00125 |
90 |
156.3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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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和区分中心
经办人;李桂燕
审核人;王磊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