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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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批准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依据。为有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四川省2020年完成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并于2020年9月25日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批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距今已超过三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修订。
二、主要修订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四)《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
(五)《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的通知》(〔2022〕-244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
三、修订过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7月26日,市级层面成立了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农村、统计、林业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面安排开展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积极协调县(区)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县(区)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依据现行政策规定按程序确定技术作业单位,组织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要求,各县(区)在广泛征求各部门、乡(镇)、村组和被征地群众意见以及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土地类型、土地原用途、农用地质量、中心区域辐射影响度、交通条件、人均经济指标、人地关系、经济密度、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并结合近3-5年内发生的征地案例,完成区片综合地价的修订。
2022年8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各县(区)提交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初步成果进行了技术审查。2023年4月,自然资源厅组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林草局等部门及相关专家,对攀枝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初步修订成果进行审查。随后各县(区)对照本次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组织开展了听证、专家论证、公示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2023年6月,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查。2023年7月,攀枝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经市政府第3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省政府审批。2023年9月28日,省政府批复攀枝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四、修订成果
(一)区片划分情况。各县(区)划分了征地区片,其中东区、西区分别划分区片1个,仁和区划分区片4个,米易县划分区片4个,盐边县划分区片3个。
(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各县(区)综合考虑各区片的土地类型、农用地等别、土地产值、区位条件、土地征收面积、人均耕地、总产值、人均可支配净收入等因素,并结合近3—5年发生的征地案例,形成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单位:元/亩
县(区) 区片编号 |
东区 |
西区 |
仁和区 |
米易县 |
盐边县 |
ⅰ |
57400 |
57400 |
59500 |
60400 |
59100 |
ⅱ |
/ |
/ |
53000 |
50100 |
47400 |
ⅲ |
/ |
/ |
43300 |
44900 |
35900 |
ⅳ |
/ |
/ |
37600 |
41700 |
/ |
(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比例。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比例,参照近年来我市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实际支付的分配比例进行确定。除米易县为60%∶40%外,其余4个县(区)均为30%∶70%。
攀枝花市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表
县(区)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合计 |
东区 |
30% |
70% |
100% |
西区 |
30% |
70% |
100% |
仁和区 |
30% |
70% |
100% |
米易县 |
60% |
40% |
100% |
盐边县 |
30% |
70% |
100% |
(四)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各县(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